方掌制的“造访”像一根刺,扎进了尚宫局看似平静的水面。
我没有立刻对那批金线幡幢的账目做出标注,但也没有放弃追查。我开始有意识地,将司制司报来的、涉及贵重物料和工费的账目,与其他衙门的记录、旧档、甚至通过静安师太从宫外打听到的市价进行更隐蔽的交叉比对。
方法更迂回,也更耗时。我利用核对其他衙门账目的机会,留意其中可能与司制司账目相关联的条目。比如,内侍省的采买记录里是否有同类金线或绸缎的入库记录?光禄寺的宴飨开支中,是否有与法会供品制作相关的“协作费”?
我将疑点分散记录在不同的纸片上,用只有自己懂的符号和缩略语标注,混杂在大量的正常记录中。晚上回到感业寺,再将这些碎片信息拼凑、分析。
渐渐地,一幅模糊但令人心惊的图景开始浮现:司制司在法会相关物料的账目上,存在系统性的虚报、重复计算和模糊支出。涉及的不仅仅是幡幢,还包括大量金、银、玉、珠宝镶嵌的法器,昂贵的香料,以及各类精美织物的制作费用。虚报幅度从两成到五成不等,手法隐蔽,若非进行大规模、跨部门的交叉稽核,极难发现。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贪墨,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集体舞弊。方掌制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她背后是否还有更高层的人物?
我感到一阵寒意。自己无意中,可能捅了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郑司正知道吗?她让我核对账目,是真的想厘清问题,还是……仅仅走个过场,甚至希望我这个“外人”来背锅?
就在我犹豫着,是否要将这些发现以某种更隐晦的方式汇报给郑司正时,一件意外的小事,给了我一个契机。
那日,我照常核对光禄寺的食材账目。其中有一项“腊月特供江州银鱼”,数量十石,单价高昂。旧档中,先帝忌辰法会从未用过如此大量的江州银鱼作为供品,这更像是一种高级食材的采买。
我照例将其标注为疑点。但随后,我在核对内侍省一份关于“腊月各宫例赏及特供分配”的草稿时,无意中看到一行小字:“赏萧淑妃,江州银鱼二石”。
萧淑妃?
我心中一动。光禄寺账目上的“法会特供银鱼”,与内侍省记录的“赏赐萧淑妃银鱼”,时间、品类高度重合,数量上也有蹊跷(十石与二石)。难道……
我强压住心跳,不动声色地继续查找。终于,在另一份司设监(负责宫廷陈设、部分器物保管)的零碎记录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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