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端倪:有一批“御用精瓷盘盏”,原定用于法会某处祭台,但因“运送途中略有损毁,需退回重制”,暂时封存。而封存的记录日期,恰好与光禄寺采购银鱼、内侍省记录赏赐的时间点相近。
一个大胆的推测在我脑中形成:有人借法会采买之名,行中饱私囊、甚至向后宫妃嫔输送利益之实。 将本应属于法会的预算,通过虚报、挪用、关联交易等方式,转化为个人或小集体的财富,或者用于讨好某些贵人。
银鱼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这个发现让我既惊且怒。法会本是庄严佛事,竟成了某些人上下其手的饕餮盛宴!而城外,还有无数流民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我意识到,不能再沉默,也不能再仅仅将这些作为“疑点”标注了事。但直接捅破,恐怕立刻会招来灭顶之灾。
我需要一个更稳妥的方式,既要让该知道的人知道,又要给自己留有余地。
我想到了皇后。
法会是为先帝举办,皇后是筹备的总负责人。账目出问题,皇后首当其冲,无论她是否知情,都脱不了干系。她应该有动力去查清,至少是控制住局面。
而且,我现在的身份是“协理女史”,名义上是在皇后驾前听用。绕过尚宫局直接向皇后汇报?风险太大,且不合规矩。通过郑司正?她态度不明。
思忖良久,我决定采用一种“非正式”的提醒方式。
我精心准备了一份特殊的“账目摘要”。
我没有直接列出司制司的虚报条目,也没有点明萧淑妃。而是以“提高法会筹备效率、明晰物料流向、便于皇后娘娘统筹”为名,提出几点“核算建议”:
一、 建议对法会所有贵重物料(金、玉、珠宝、贵重织物、香料等)建立“一品一档”制度,从预算、采买(或制作)、入库、领用、到最终安置或回收,全程记录,不同衙门间流转需有联签凭证。
二、建议对大宗食材、消耗品,实行“定额核销”,明确各环节损耗标准,超额需说明理由并报批。
三、建议设立“法会物料总览简表”,每日或每三日将主要物料的预算、已耗、结余、存放位置等关键信息汇总呈报皇后,以便随时掌握全局。
在每一条建议后面,我都附上了一两个看似无意、实则精心挑选的“示例”。比如,在“一品一档”建议后,附了一句:“如金线绣织幡幢,预算工料费若干,司制司报已完成,然据旧档及市价略估,似有可商榷之处,若有详细档册,便易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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