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晓婷坐在梳妆台前,她精心描画着妆容,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
她拿起那支林天纵曾赞过好看的复古红口红,仔细地涂抹在唇上。
镜中的女人,眉眼依旧精致,只是那双眼睛里,再也找不到当初对林天纵的半分迷恋和小心翼翼。
她想起自己曾经那可笑的“两段爱情”,爱上林天纵那样一个英俊、强大、看似为你对抗世界的男人,有什么了不起呢?
不过是荷尔蒙和慕强心理作祟,加上一点灰姑娘的自我感动罢了。
真正了不起的,是爱不下去了,能及时抽身,并且反咬一口,让对方付出代价。
感觉是会变的,没有人能让爱情永远保鲜。
所谓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短暂的假象,生活的本质,大多时候都是一地鸡毛。
她早已深刻领悟了这个道理,从养父母家,从秋云那里,如今,又从林天纵这里。
她从不否认自己是个心机婊,是个恶女。
那又怎样?
当个傻白甜,被人吃干抹净,弃如敝履,最后除了满身伤痕和一句“你是个好人”,什么都得不到。
而当个恶女,至少,她能攥紧实实在在的利益,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能让她和她的儿子们,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不必再仰人鼻息,不必再为生存挣扎!
白晓婷的目光无意间扫过梳妆台上一个镶嵌着碎钻的昂贵花瓶,里面插着今早刚送来的新鲜白玫瑰。
钱和爱情怎么选?
这个问题,放在十六七岁、刚刚逃离养父母家、改名白晓婷、在南方工厂流水线上挣扎求生的她面前,答案曾是那么清晰可笑——选爱情。
她记得那是在工厂组织的一次运动会上,烈日当头,她又累又渴,看着别人都有同伴递水,自己却孤零零一个人。
就在这时,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工——秋云,将他手里那瓶还没开封的、最便宜的矿泉水,递到了她面前。
“喝吧。”他就说了这两个字,黝黑的脸上没什么表情,耳朵却有点红。那时的她,太缺爱了。
像沙漠里即将渴死的旅人,哪怕看到一滴水,都会以为是救赎的甘泉。
就因为这瓶价值一块五毛钱的水,白晓婷,那时她还努力适应着这个新名字就觉得,这个男人真好,心里有她。
她那颗被亲生父母抛弃、被养父母虐待得千疮百孔的心,仿佛瞬间找到了栖息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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