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侵犯未遂的案件也一并侦破。
最终,他因盗窃和侵犯未遂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2年,董奋明因在服刑期间表现尚可(或许只是善于伪装),获得减刑,提前出狱。
此时,他已年满三十,却一事无成,一无所有,与社会严重脱节。
漫长的牢狱生涯,非但未能让他悔过自新,反而让他对社会积累了极度的仇恨。
他偏执地认为社会待他不公,凭什么别人可以锦衣玉食,妻妾成群(在他的想象中),而自己却一次次被警察抓进监狱,失去自由,失去爱情,失去一切。扭曲的价值观和反社会人格在此刻彻底成型。
于是,在这第三次出狱之后,董奋明完成了他从盗窃犯到暴力性犯罪者,再到冷血杀人魔的最终蜕变。
他明确地以侵犯为目的,开始携带锤子等工具,流窜各地,寻找作案目标。
2002年秋天,他将魔爪伸向了江北省某县。
在一处偏僻的鱼塘边,他看上了一个看守鱼棚的年轻女孩。
深夜,他潜入鱼棚,先用锤子猛击同屋女孩奶奶的头部,使其昏死,随后又以同样手法击晕了女孩。
就在他欲行不轨之时,女孩在剧痛中突然苏醒,求生的本能让她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她一口死死咬住董奋明的舌头,用力一扯,竟将其舌尖生生咬下一块!
钻心的剧痛和再次失手的暴怒,让董奋明彻底失去了人性。
他抡起铁锤,疯狂地砸向女孩和那位已经奄奄一息的老人,直到她们完全停止呼吸……
这次受伤,让他连正规医院都不敢去,只能采用土办法,口含鸡蛋清自行消毒,足足煎熬了两个月,伤口才勉强愈合。
这是他与第四个女人的致命遭遇。
至此,他对女性的所有复杂情感——渴望、占有、恐惧、仇恨——最终彻底凝固为一种极度变态的毁灭欲。
在他扭曲的认知里,唯有通过暴力侵犯乃至最终残忍地杀害她们,才能让他那颗被仇恨和欲望填满的、永无宁日的心灵,获得片刻虚假的“平静”与“掌控感”。
他的这种畸形、黑暗的心理,早已注定其最终的毁灭。
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最严厉、最公正的严惩。
……
就在董奋明被押解回白云市公安局的同一天,章恒也风尘仆仆地回到了白云市。
真凶已然落网,案件的侦办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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