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作案时,董奋明异想天开地将袜子套在了鞋子外面,那15厘米的宽度,实际上是鞋子的宽度。
后来他觉得此法不够稳妥,又“改进”为将秋裤套在鞋子外面,并沿用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这种种看似愚蠢、实则反映了其狡诈与不断“总结经验”的行为模式,让参与审讯的资深刑警都感到背脊发凉。
然而,比起作案手法的离奇,警方更迫切想要洞悉的,是深藏在这个男人心底的、那股驱使他对同类施加如此极端残忍行为的黑暗源泉。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随着档案的调阅和董奋明自身的供述,他的人生轨迹被一点点拼凑起来:董奋明,1972年7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江北省白象县董家坳村人。
出乎许多人意料的是,他并非天生愚钝。
相反,童年乃至初中时期,他天资聪颖,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曾是家人和乡邻眼中“有出息”的孩子。
然而,人生的转折发生在高中阶段。
进入更广阔的高中后,他敏锐地,或者说偏执地,感觉到“读书无用”。
他发现,寒窗苦读似乎并不能迅速改变家中积贫积弱的现状。
对金钱的渴望,对快速“成功”的畸形向往,如同毒草般在他心中疯长。
他开始厌弃学业,心思活络起来,整天琢磨着如何“走捷径”弄到大钱。
最终,他选择了辍学,加入了南下打工的浪潮。
但打工的艰辛与收入的微薄,远远无法满足他急剧膨胀的物欲。
他觉得靠体力赚钱“太慢、太少”,于是很快便在同乡的引诱下,一步步滑向了盗窃的深渊。
1992年,年仅20岁的董奋明,因盗窃被江北省某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两年。
这第一次的牢狱之灾,非但未能让他迷途知返,反而让他结识了更多社会的阴暗面。
1995年,他再次因盗窃被捕,被劳教一年。
正是在这次劳教期间,他被安排在采石场进行高强度劳动,日复一日地挥舞铁锤砸石头。
也正是在这里,他“熟练掌握”了锤子这类钝器的使用技巧,为其日后骇人听闻的暴力犯罪,埋下了致命的伏笔。
那么,又是什么导致了他对女性,尤其是特定类型女性,产生如此病态的憧憬与极端的仇恨呢?
根据董奋明自己的供述,这一切都与四个女人密切相关,是四次关键的情感创伤,层层叠加,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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