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打着‘代写代发’‘内部渠道’‘直通主编’的幌子,明码标价,从普通期刊的数千元,到核心期刊的数万元,甚至更高,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利益链。很多老师,因为急于评职称,一时糊涂,就选择了花钱买论文、找他人代写,以为这样就能蒙混过关。可他们不知道,这些中介机构,大多都是骗子,要么收了钱不办事,要么给你一篇抄袭、拼凑的论文,一旦被查出,后果不堪设想。”
“我给大家说一件真实的事情,”张淑芬的语气沉重,“去年,我们学校有一位青年教师,刚入职两年,为了尽快达到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花了三万块钱,找中介机构代写了一篇核心论文,还在论文上给中介机构的人挂了一个虚假署名。结果,这篇论文发表后,被一位同行学者发现,涉嫌抄袭,并且虚假署名的问题也被曝光。学校得知后,立刻展开调查,最终认定该教师存在买卖论文、虚假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取消了他的职称评审资格,记入学术诚信档案,通报全校批评,并且解除了聘用合同。那位青年教师,本来很有才华,毕业于名牌大学,前途无量,就因为一时的贪念,触碰了学术不端的红线,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实在是太可惜了。”
台下的老师们,脸上都露出了惋惜的神情。大家都知道,青年教师入职后,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职称评审、教学考核、科研任务,每一项都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但再大的压力,也不能成为触碰学术不端红线的理由,一旦迈出那一步,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第五种学术不端行为,是课题结题造假、挪用科研经费。”张淑芬拿起桌上的科研经费管理文件,缓缓开口,“很多老师,好不容易申请到科研课题,拿到科研经费,却不珍惜,要么在课题结题的时候,伪造结题报告、虚构成果,蒙混过关;要么违规挪用科研经费,将科研经费用于个人消费、娱乐消费,甚至用于买房、买车。大家要记住,科研经费是国家投入的公共资金,是用来开展科研工作、培养人才、推动学术发展的,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任何人都不能动歪心思,不能违规使用、挪用科研经费。”
“根据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有明确的范围,比如差旅费、办公用品费、实验耗材费、论文发表费、调研费等,这些费用可以正常报销,但娱乐消费、个人消费、奢侈品消费等,绝对不能报销。报销的时候,必须保留好真实、完整、规范的凭证,比如发票、收据、行程单等,不能虚开发票、假发票,不能虚报冒领。同时,科研经费要专款专用,合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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