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接着说道:“接下来我们谈谈除了合作内容之外的另一个关键问题——经费支付方式。经过深思熟虑,我提议各位考虑采用一种更为灵活且合理的支付模式,即‘分期支付’。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还能让项目进展得更加顺利。同时,我们必须清晰明确定义每一期款项支付所对应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应比例。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总的预算金额是 50 万元人民币,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来安排付款计划:当正式签署完合同之后,立即支付其中的 30%作为预付资金;待到完成中期报告并获得审核批准时,则再支付另外的 40%;而最后剩余的那部分款项(也就是总额度的 30%)将在整个项目成功完成并且通过最终验收环节之后才会予以支付。不过呢,在这里还有一个小技巧需要注意哦!就是关于如何界定中期报告是否被认可这一点同样非常重要。一般情况下,通常会要求提交一份详细的阶段性成果报告,并附上相关的样机原型以及各项测试数据等资料,只有这些文件全部准备齐全,并且得到甲方技术主管人员亲自签名确认无误以后,方可视为该阶段任务圆满达成。”
王浩老师一脸焦急地问道:“那要是企业故意拖延着不给我们支付中期款项该如何是好呢?要知道我以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啊!当时我负责一个重要课题,辛辛苦苦完成了中期报告并提交给合作方,但他们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再等一等’。结果这一等就是整整三个月啊!期间我多次催促都无济于事,眼看着项目进度就要受到严重影响……”说到这里,他不禁皱起眉头,显得十分无奈和苦恼。
听了王浩老师的讲述,我稍稍思考片刻后,语气坚定而有力地回答道:“针对这种问题,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提前预防嘛!比如说,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加入一条‘逾期付款违约金’条款呀。具体来说就是这样规定——‘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相关费用,则需向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其中,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 0.05%来计算违约金数额;倘若逾期天数累计超过三十日以上,那么乙方将有权选择暂时停止项目推进工作,并要求甲方自行承担因延误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责任。’”
紧接着,我又举了个实际例子加以说明:“你们看呐,去年咱们学校材料学院不是有位老师跟一家企业合作吗?人家就聪明地加上了这么一条条款。没想到最后真派上用场啦!那家企业居然敢拖欠货款长达十天之久!不过好在这位老师及时采取措施,依据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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