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它们也同样适用于包括我们在内的每一个人身上——时刻提醒大家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行事,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大意或者违规越矩行为发生哟!"
我走出办公室时,晚风带着桂花的香气扑面而来。我抬头看向中心主任办公室的方向,那里的灯还亮着,周明远应该还在整理会议相关的材料。我拿出手机,给周明远发了条信息:“周主任,案例已交给王副主任了,他说案例结合政策的呈现方式很贴合需求,后续会重点讲解。”
很快,周明远回复道:“好。后天开会时,咱们中心全员参加,认真听一听。科研经费管理是底线工作,《科研经费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里的条款要刻在脑子里,容不得半点马虎。”
周一上午,我提前来到会议中心的报告厅,帮忙调试设备。我看到王主任正在和张校长沟通PPT内容,当讲到陈某某的案例时,张校长停下脚步,严肃地说:“这个案例要详细讲,把资金流向、违规手段和对应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条款都讲清楚。会后要组织各学院开展专项学习,对照案例和政策开展自查自纠。”
下午两点,科技工作大会准时开始。当轮到王副主任讲解警示教育环节时,报告厅里瞬间安静下来。屏幕上首先出现了吴某某的案例和对应的政策条款,随着王副主任的讲解,台下不时传来吸气声和翻笔记本的声音。当讲到陈某某套取900余万元被判十年有期徒刑,且明确违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时,坐在我旁边的青年教师小李悄悄说:“原来这是明确的政策红线,真是一辈子的事啊,可不敢碰。”
在互动环节,有个学院的科研副院长提问:“王主任,我们学院有个课题组要找外协单位,怎么判断对方是不是关联公司,具体依据什么政策来审核啊?”王主任立刻回应:“这个问题提得好。首先要依据《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见》,核查外协单位的股权结构、法人信息;其次要对照《高校科研项目外协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其科研能力;最重要的是,涉及外协经费转拨的,必须严格执行《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经过学校科研、财务、审计三个部门的联合审核,坚决杜绝利益输送。”
会议结束后,我在走廊上遇到了化学学院的李教授。李教授从事科研工作三十年,手里有多个国家级课题,也是我们中心的转化合作对象。“今天的警示教育太及时了,尤其是案例结合政策的讲解,比单纯读文件管用多了。”李教授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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