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鸡看了一眼后视镜:“你认得?”
“旗子。”方青说,“橙底绿条。”
花鸡点了下头,没再说什么。
山坡上那队人走了大概两三分钟,消失在山脊另一面。
自始至终没有人朝公路方向看一眼。
车重新启动,继续往前开。
岩罕的车加了点速,他大概想尽快过这一段。
跟柬埔寨比起来,这里才是真正的丛林。
前面的土路弯了一个大弯,拐进了山谷。
两边的山把天挤成一条窄缝,只剩一线暗蓝色的天光。
车灯在泥路上晃来晃去。
山路走了大半天。
从过境点到沈念三叔的特区,一百多公里的直线距离,实际开出来将近两百公里,全是山路,有的路段连路都算不上,就是密林里两道勉强压出来的车辙。
花鸡的海拉克斯底盘高,勉强能过。
后面昂敏那辆五十铃就惨了,有两段坡差点上不去,岩温跳下车在后面推,泥浆溅了一裤腿。
岩罕在一个三岔路口把他们交给了另一个人,一个本地掸邦人,骑摩托,不会中文,也不怎么说话,在前面带路。
岩罕朝花鸡挥了挥手就调头回去了,他只管送到这儿,再往里面就是沈念三叔的地盘,他不方便进。
下午三点多,手机信号彻底断了。
山越来越高,空气潮湿,路边的植被从灌木变成了大片的柚木林,树干粗得两个人合抱不过来。
偶尔能看见山坡上一片砍伐过的空地,树桩还是新鲜的,木头已经运走了。
方青在后座一直没怎么说话。
但他的状态从几个小时前开始就不一样了,不再靠着车窗打瞌睡,而是坐直了身子,眼睛一直在看路两边的山坡和林子。
这是他的本能,进了不熟悉的地形,身体自动切换到警戒状态。
又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前面的摩托停了。
带路的掸邦人指了指前方。
两辆白色陆巡停在一块空地上,车头朝着来路方向,发动机没熄。
花鸡放慢了车速。
陆巡旁边站着三个人,都穿便装,但腰上别着枪,没藏,就那么别在腰带上,像是这地方的常态。
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材中等偏瘦,皮肤黑,头发剪得很短,穿一件旧得发白的军绿色夹克,底下是黑裤子和一双沾满泥的胶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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