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人一视同仁的大少爷。
到了私下,谁的名字也记不住。
却偏偏记住了他的。
迟久低下头,拿着棉花,堵眉骨的血。
“我不叫九九。”
“嗯?”
卿秋转着青玉扳指,玉面含霜,冷冷地问他。
“他们都能叫?就我不能叫?”
又不装了。
迟久低下头,知卿秋生气,便没再继续。
人真奇怪。
迟久想,他讨厌别人叫他小九,像在叫小狗。
但那少女叫,他就不觉得讨厌,反心旷神怡。
若是换成卿秋……
不仅仍讨厌,还会加倍讨厌。
偏偏那少女他见不到。
初遇后半月,迟久仍只知道少女叫宾雅,是戏班里的台柱子。
春节将至,他们被请来演戏,至于别的…
迟久一概不知。
倒是卿秋,记住了他的名字,后来总是唤他。
他小跑过去。
卿秋又没事要他做,只是掐一掐他的脸,摸一摸他的头。
下次见面又频频“九九”的叫着他。
比雀还烦人。
迟久有些郁闷,却也没太郁闷,他最近一见宾雅便心旷神怡。
再大的气,看一眼也就好了。
只是看着看着,他不再愉悦,心生羞愧。
宾雅比他年长十岁有余。
和卿秋近似的年纪,明艳大气,和他完全不同。
宾雅只说他像妹妹。
连弟弟都不是,更不可能成为情人。
迟久依旧当着家仆。
宾雅却离开戏班,开始拍广告,成了那时小有名气的女明星。
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
原本这样也好,他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喜欢的人能找到喜欢的人也好。
可偏偏是卿秋。
一句差遣,迟久被推出去,要去酒会给大少爷送东西。
迟久骂骂咧咧地去了。
到了地方,本想把东西随手一扔,却看见完全意料之外的人。
——宾雅。
她与卿秋并肩而立,见了他微微一愣。
两人都叫他九九。
他最喜欢的人,他最讨厌的人。
在一起了。
迟久落荒而逃,不敢回头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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