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和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完全不同,在她看来一双天足是很美的,有了天足可以奔跑,可以做很多事情。
但在这个时代里有一双天足,反而城里丑陋无比的代表,那种金莲反而是大行其道。美人看的是脚,而不是脸。呵!真的是病态的审美观,把摧残女性当成美?
凌霄记得在宋代时女同胞的一开始的裹小脚,并不是追求三寸金莲,也就是拿着布条拦拦脚,不让长得太大,但绝地还没有把脚趾弯到脚心的,也不会要求女性的脚才三寸,虽然裹上时有些痛楚,但还不至于痛到要命。
当然那时就有些趋势:小脚好看,这种审美观就渐渐成为大众认同的好,以至于女性从上到下整个阶层都开始想着怎么把自己叫变小。
据传有专门从事皮肉生意的女子想要红,就开始标新立异,为了在那些粉*头里脱颖而出,就开始研究怎么把自己的脚裹得更小,也就是三寸金莲的雏形。
后来这种风尘女子的装扮就被一些良家女子模仿,那么就有更多的人开始认同这种摧残自己的脚的做法,可以说渐渐被人们认同。
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风尘女子的一些妆容、穿着打扮会被良家女子所模仿,毕竟有些男人不舍得给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子钱,却舍得给那些风尘女打赏。
这就导致良家女纷纷模仿风尘女的一些东西,想要把自己丈夫的心思拉回来,因此这种十分纤细的小脚渐渐开始向良家女蔓延。
凌霄看了三寸金莲后琢磨了一下,如果到了这个地步的话,只怕到了明代才会这么风行,至于为什么不是满清、元蒙,这是从服饰和头发上看完全不一样。
一般来说三寸大小的脚丫大概是五六岁就开始裹上,才能够裹出来那种被文人士大夫赞誉有加的三寸金莲,现在原主四岁,自己感觉太小,但没准什么时候就被安排上。
算算这个身体的话也就没有多少好日子过,从开始裹脚起脚丫子就被强制裹上布,因为过起来的脚会很痛,基本上不下床。
甚至为了防止小女孩暗中搞掉,都会把裹脚布缝上,一直等到洗脚才会被拆开。一想到这个场面,凌霄不由打了一个寒战,太悲催的女人,裹上小脚后还怎么走?
凌霄记得某些书上说裹脚的女子会被称为抱小姐,因为裹上脚后根本无法走动,官宦人家的小姑娘更加身体虚,能走才怪。怪不得女性怀孕生产时死的多,一方面是结婚太早,母体没有发育完善,一方面基本不走路,怎么有体力生孩子?
她记得早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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