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因为博客的事情心怀愧疚,对林恩有求必应。
这本该是林恩梦寐以求的摸鱼时光。
然而,第三天早上,当林恩端着咖啡走进客厅时,她看到了让她毕生难忘的一幕。
夏洛克穿着蓝色睡袍,手里握着一柄……鱼叉。
那是一柄真正的捕鲸叉,带三根锋利倒刺,在晨光下闪着寒光。
“早上好,林恩。”夏洛克举起鱼叉,随意地挥了挥,叉尖划破空气,发出“咻”的一声。
林恩手里的咖啡杯晃了一下,热咖啡洒出来烫在手背上,她却感觉不到疼。
“你……你拿这个干什么?”
夏洛克用鱼叉的尖端戳了戳墙上的笑脸涂鸦,“我在研究尸体僵硬对不同角度刺入伤口的影响。但最近苏格兰场没有合适的样本。”
“所以?”林恩预感不妙。
“所以我打算去趟屠宰场。”
夏洛克笑容兴奋,“找一头刚宰杀的猪,它的组织密度和人类最接近。我要亲手验证我的理论。”
华生闻声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那柄鱼叉时,脸色也变了:“夏洛克!把那东西放下!你不能拿着鱼叉去屠宰场!”
“为什么不?我会付钱的。”夏洛克理所当然地说,“林恩,穿上你的反侦察套装,我们出发。”
“我不去!”林恩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开什么玩笑!跟着一个拿鱼叉的疯子去屠宰场插猪肉?明天华生的博客标题是不是就要变成《我的室友与猪肉搏斗的一天》?
“为什么?”夏洛克皱起眉。
“我……我对猪肉过敏!”林恩脱口而出。
“你昨天晚餐才吃了哈德森太太做的猪肉馅饼。”夏洛克无情地戳穿了她。
“那是心理上的过敏!”林恩开始胡搅蛮缠,“我看到完整的猪就会感到不适!总之,我不去!我宁愿留在这里打扫卫生,把整个公寓的地板都擦一遍!”
为了不去,她连打扫卫生这种鬼话都说出来了。
夏洛克还想说什么,华生赶紧上来打圆场:“夏洛克,你看,林恩是真的不想去,你就别为难她了。而且你拿着这个东西出门,绝对会被当成恐怖分子逮捕的!”
【哈哈哈哈哈哈主播为了不去,连打扫卫生都愿意了!】
【卷福:我把你当助手,你居然只想当个保洁?】
【鱼叉插猪肉,我愿称之为贝克街日常行为艺术之首。】
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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