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枫勒马高呼。
“喏!”诸将齐应,号令迅疾传开。士卒们纷纷卸甲解鞍,挖灶搭帐,炊烟很快袅袅升起。
安顿妥当,易枫翻身上马,独自纵马驰入苍茫草原。
此刻整片草原尽归他所有,他当然也想亲眼瞧瞧这片新封的疆土。
易枫扬鞭纵马,驰骋于无垠绿野之间,放眼望去,天穹低垂,草浪翻涌,心胸也跟着豁然开朗。
“咦?前头好些活物。”他正策马疾行,忽见远处草甸上影影绰绰,一片躁动——群兽正围聚啃食。
那里原是匈奴一部盘踞之所,早被易枫率军踏平。可当时他只图速战速决,剿灭之后便挥师回雁门郡,压根没打算在此筑城,更未料到这荒原竟成了他的封地。尸骸横陈,他未曾掩埋,任其曝于风沙烈日之下。
时日一久,腥气弥漫,腐味四散,引得各路野物循味而来。
老远望去,几只褐鼠正伏在残躯上撕扯啃咬;灰狼蹲踞一旁,龇牙守食;野狗龇着黄牙来回逡巡;乌鸦扑棱棱落在断骨之上,啄得头颅咔咔作响。
那部落本就人多势众,尸身散落广袤,野兽彼此相隔甚远,倒也互不侵扰,各取所需。
“猫头鹰?”易枫眯眼再望,只见废墟上空,三两只鸮影盘旋不休。
天光渐沉,暮色将临,夜行猎手悄然苏醒。
猫头鹰不食腐肉,专捉活鼠。白日闭目养神,入夜睁眸如炬,素有“夜枭”之称,双目暗视之能,远超常人。
传言它颈骨奇韧,脑袋能转满一圈,神异非常——可这对易枫而言,不过是花哨把戏;他真正垂涎的,是那双穿透黑夜的眼睛。
“若能借来这夜视之能,该多好。”他心头微热,悄然忖度。
“其他野物……莫非也能赐下本事?”念头一起,便如藤蔓缠绕,越收越紧。
“既然撞上了,何不试试?兴许真有意外之喜。”
他当即拍板:尽数擒杀,看能否撬开一丝机缘。
毕竟这般凑齐数种猛禽走兽的机会,实属罕见。
况且春寒未退,饥肠辘辘的野物熬了整冬,乍见满地血食,哪肯轻易离去?来的全是嗜肉成性的家伙——狼狗自不必说,老鼠专嗜腐肉,乌鸦亦喜啄尸,而猫头鹰,则是被鼠群引来。
此时易枫尚在数里之外,那些畜生浑然不觉,早已被他锁死在目光之中。
忽见一只猫头鹰收翅俯冲,利爪如钩,瞬间攫住一只奔逃的老鼠,其余鼠辈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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