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三天,林修像一枚精确的齿轮,在几个截然不同的轨道间高速运转,竭力保持着危险的平衡。
第一天上午, 他再次拜访陈伯庸,这次的身份是“为周家合同纠纷求助的晚辈”。陈伯庸没有拒绝,花了一个小时仔细审阅了周梦薇发来的合同扫描件和赵明辉公司的索赔函。老人眉头紧锁,用红笔在几处关键条款上做了标记。
“合同本身没有问题,标准制式,但附件里的技术标准参数,周家最后三批货确实有轻微偏差,在允许误差范围的下限徘徊。”陈伯庸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赵家咬住这点做文章,说产品质量不稳定,影响施工,要求终止合同并索赔,在法律上……有一定依据,但比较牵强,属于可裁量的灰色地带。通常来说,这种事会先协商,闹到发正式函索赔,说明对方目的不在赔款,而在施压。”
“有办法反制吗?”林修问。
“有。”陈伯庸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厚厚的行业规范汇编,“但需要时间,也需要证据。比如,证明对方在过去合作中也存在类似或更严重的履约瑕疵,或者,找到他们索赔金额计算不合理的依据。更重要的是,”他看向林修,目光锐利,“需要周家有底气打这个官司,或者至少表现出不惜打官司的姿态。示弱,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林修记下了要点,并“顺便”请教了几个关于老城区早期产权凭证的法律效力问题。陈伯庸解答得很详细,但也再次提醒:“这些旧东西,在法律实践中意义越来越小,除非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者……遇到特殊的政策窗口。”
特殊的政策窗口。林修心中了然。
离开前,陈伯庸看似无意地提了一句:“前几天来找我打听旧事的人,又来了一个,这次问得更细,特别是关于某些地块解放前的地契流转记录。胃口不小。”
林修背脊微紧,点头记下。
第一天下午, 林修跑了三家不同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用不同的身份证(通过秦风的关系弄来的“干净”身份影子)开了三个股票账户。每个账户存入五千元,分别买入了记忆中最先启动、涨幅也最确定的三只股票:一只白酒,一只锂电池上游材料,一只医疗器械。金额小,分散,毫不起眼。这是他的“种子资金”,不求暴利,只求稳健增值,作为未来杠杆的基石。
第二天, 他通过刘经理提供的加密通道,向那个以周子豪为法人的空壳公司账户,汇入了第一笔“测试款”——五万元。这笔钱来自典当耳钉剩余的部分和他自己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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