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湛也劝道:“是啊大哥,你这刚从里面出来,风尘仆仆的,一身晦气,可别吓着人家。”
常荀推了推眼镜,斟酌着说:“而且突然造访,会不会太唐突?要不要先打个电话?”
宋孤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身穿着,苦笑了一下。
他确实太心急了。
三年,1095天,26280个小时,他每一天都在数着日子,想象着再见她的场景。
可当真要见面时,他却犹豫了。
该以什么样子出现在她面前?
她会不会已经忘了他?
这三年,她过得好吗?
最终,他长出一口气,靠在真皮座椅上:“……先回去吧。”
闻言,车内几人都松了口气。
罗湛立刻拿起电话:“我们已经接到大哥了,帝豪酒店顶层,今晚给老大接风!让所有人都到!”
车队转向,朝着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驶去。
宋孤城侧头望向窗外,京城的天际线在午后阳光下闪烁,高楼林立,车水马龙。
这座城市和三年前相比又变了许多,就像他自己一样。
他的手指无意翻开笔记本的中间,里面夹着一张折叠的手帕,打开后,手帕的一角绣着一朵海棠花。
宋孤城抚摸着那朵海棠花,眼神看向窗外倒退的景色,思绪渐渐飘远,陷入了回忆……
五年前,初春。
宋孤城还记得那是个下雨的午后,那时他才二十五岁。
他自己开着车逃离,直到雨势渐大,不得不停在路边。
就是那时,他看到了街对面的“阳光孤儿院”。
那是一栋老式建筑,墙面爬满绿藤,院里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
雨幕中,院门敞开,一个身影正蹲在门口,给几只流浪猫喂食。
宋孤城鬼使神差地下了车,穿过街道,站在院门外。
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肩膀,血混着雨水从手臂滴落,在脚下积起淡红色的水洼。
喂猫的女孩抬头站起身。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
她约莫十六七岁,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蓝色牛仔裤,长发松松地扎在脑后,几缕碎发被雨水打湿贴在脸颊,一副清纯的学生模样。
她的眼睛很亮,像雨洗过的天空,清澈得能映出人影。看到他时,她没有惊慌,也没有畏惧他满身的戾气和血迹,只是微微睁大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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