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
宇智波江风仍旧是抱着剑,站定原地不动。
“为什么不拔出你的剑!?”猿飞阿斯玛斥问。
“我虚长你几岁,如果我用剑,对你未免有些不公平。”
“拔出你的剑!
我是在堂堂正正的挑战你,所有人都知道你最擅长剑术,你不拔剑才是对我的不公平!”
宇智波江风又换了个借口:“其实我最擅长的不是剑术,我用剑只是因为觉得这样很帅。”
五十多个高手的武学造诣,一千两百多年的菁纯内力、几十倍于普通忍界人的身体素质。
数值高到这种程度,其实宇智波江风用拳脚会比用剑更强,毕竟体术是火影世界的版本答案之一。
但宇智波江风,和《一世之尊》的主角孟奇有相同的追求,更希望成为一个风度翩翩、陌上人如玉的谪仙剑客。
雷刀狂僧莽金刚的教训,一定要吸取。所以虽然精通五十多个模板带来的数百种武学,江风平日里还是只用那些帅的。
不要最强,只要最帅!
“哼!”
阿斯玛冷笑着挑衅:“你之所以不拔剑,是因为我是你的朋友,是因为你说过,你的剑出了鞘就一定要见血。”
江风无奈叹息:“我那么说是因为我想装逼,难道你不认为剑出鞘就要见血这个人设很酷吗?”
我不要你觉得,我只要我觉得!
阿斯玛一副我早就看穿了你的表情,继续挑衅:“难道你没有信心,在剑出鞘见血的同时又不杀我?”
“我有。”
“那就拔出你的剑!”
唉……
宇智波江风只能悠悠一声叹息拔出长剑。他的长剑与忍界常见的“刀”都不同,更接近动画版大蛇丸那把草薙剑,是两面开刃的长直剑。
好!
阿斯玛如临大敌,战意昂扬,并没有结印,而是一动不动地寻找对方的破绽。
身为宇智波江风的队友,他知道对方出剑很快、瞬身术更快。一个忍者和江风相距不超过20米,当他结印的时候,大概率就是他死去的时候。
卡卡西等人亦是屏息凝神,不想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十几秒后,当一枚树叶被风吹至两人中间时,阿斯玛突然动了,只是在一刹那之后,阿斯玛又怔在了原地。
锋锐森寒的剑锋抵在了他的咽喉,剑锋上还有一枚扣子,那是阿斯玛领口的衣扣。扣子上还有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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