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鞑靼,按照你说的时间推算,自从阿撒玛死后,你们应该已经快一年没去蒙达加克了吧?”
“那个肮脏丑陋的小地方,本来我是不会关注的,但我们接下来的任务是那里,所以我必须提前了解一下。”
亚历克佩金说着,拿起了桌上的白纸,开始一页一页的给我们讲解。
“先说这个家伙,这是他的照片,他叫乌尔克·巴格,是现在蒙达加克真正意义上的掌权者,也是蒙达加克最大的军阀。”
“当然,有趣的是,他以前是阿撒玛的手下的兵,管理着一个小小的警备团。”
“自从阿撒玛死后,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阿撒玛手下的士兵们四分五裂。”
“这个叫做乌尔克·巴格的家伙,他是个有点能力的人,他仅仅用了三个月,就重新统一了阿撒玛手下的那些士兵,算是继承了阿撒玛所有的财产。
“当然,他也继承了阿撒玛的那些女人,哈哈。”
“而据我的线人说,乌尔克·巴格,他很有才能,平日里不苟言笑,喜欢整天摆一张严肃脸,砍下过很多敌人的脑袋。”
亚历克佩金说着,拿出了他的老式将手机,让我们去看上面的一张照片。
那是一个身穿迷彩服,戴着黑色贝雷帽,皮肤乌黑,干瘦,戴着一副墨镜的黑家伙。
看到那个家伙的脸,我瞬间不由皱起了眉头。
“乌尔克·巴格吗?”
我心里想着,突然发现当初在蒙达加克的时候,我们好像见过这个人。
你们还记得当初蒙达加克的事吗?
诡异的万能神教会,吃人不吐骨头的阿撒玛!
当时为了救哈林姆,我单枪匹马的混入圣祭日,干掉了阿撒玛手下的军官,成功带着哈林姆,抓走了那个混蛋。
当时我们要了一架飞机,我们在天上飞,阿撒玛的手下们,开着装甲车和吉普车,在地上追我们。
而那次匆匆一瞥,我和地面部队的一个黑人军官对视的眼神。
而那个人,如今想来,正是曾经阿撒玛手下的警备团团长,乌尔克·巴格!
“妈的,原来是他呀!”
看着亚历克佩金手机中的那张脸,我忍不住露出了坏笑。
哈林姆在我身旁贼头贼脑的,这小子根本不记得这个人。
丽塔这时也皱起了眉头,“嘿,鞑靼,这个混蛋确实很眼熟,看来小人物终究成气候了!”
“你还记得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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