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的公允价值,并附带一笔可观的、对过去十年稳定分红的‘忠诚奖励’。这保证了,如果未来真的有更具吸引力的外部机会,各位依然有机会在获得丰厚回报的前提下退出。同时,也避免了‘星海精工’因为短期资本套利,而陷入反复易主、技术流失的风险——我想,这也是陈启明先生,以及各位,在情感上和理智上,都不愿看到的。”
她顿了顿,目光缓缓扫过对方律师和在座的LGC成员,继续道:“至于技术优先合作权,并非独家或强制。条款的核心,是‘优先知情权’和‘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谈判权’。这意味着,当‘星海精工’有新技术寻求商业化时,莱茵斯特家族享有第一时间的知晓权利,并且在外部报价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获得合作机会。这并非控制,而是基于长期伙伴关系的、互利共赢的保障。莱茵斯特家族在全球的产业网络、技术转化能力和市场渠道,恰恰能为‘星海精工’的技术,提供最广阔、也最高效的舞台。这比将技术卖给‘赫尔墨斯动力’那样背景复杂、可能只图短期利益甚至别有企图的资本,对‘星海精工’的长远发展,对陈启明先生留下的技术遗产,不是更负责任的选择吗?”
她的解释,有理有据,既回应了对方对“控制”的担忧,又点明了与莱茵斯特家族合作的长远价值,更暗戳戳地再次强调了“赫尔墨斯动力”的风险。对方律师陷入了沉思。
“关于分红与业绩联动,”苏晚调出另一份早就准备好的模拟数据图表,“我们可以在信托协议中,加入一个‘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即以过去三年的平均利润为基准,未来‘星海精工’年利润每超过基准一定比例,四位继承人获得的分红也将按更高比例上浮。这直接将各位的收益,与公司的经营表现绑定,激励受托人(我们指定的独立方)更好地管理公司,创造价值。具体比例和阶梯,我们可以再详谈。”
她给出的方案,几乎在瞬间就堵住了对方律师提出的几个最关键的质疑点,而且显示出了对商业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合作方心理的洞察。既保持了莱茵斯特家族的利益底线,又做出了足够的、有诚意的让步,将一场可能陷入僵局的谈判,重新拉回了建设性的轨道。
理查德·陈的眼中,闪过一丝几不可察的赞许。伊恩·吴也松了口气。
对方律师与委托人低声沟通了片刻,然后抬起头,看向苏晚,语气明显缓和了许多:“Aurora小姐的补充解释和提议,很有建设性。我们需要一点时间,与我的当事人进一步沟通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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