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刺耳的闹钟声准时响起,像一把小锤子,硬生生把张珊脑袋锤醒。
张珊眯着眼睛,迷糊的说道:“关掉。”
话音刚落,闹钟的响声停止。房间里重新恢复安静,张珊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柔软的枕头里,不想起床。
冬天的被窝简直是人间天堂,谁想离开啊!
窗户:“艾迪,刚闪闪来报,福尔摩斯先生发烧了。”
听闻,张珊睁开眼,睡意也消散了大半,“夏洛克,发烧了?”
窗户:“是的。”
肯定是昨天把外套给我穿了,搞得着凉了。我就说嘛,当时让我回去拿外套多好。
张珊想到此无奈地叹了口气,认命地掀开被子,一边快速穿上衣服,洗漱完毕后,转身进了厨房。
厨房里,张珊熟练地淘米、加水,煮了一锅软糯的白粥。抓了个水煮蛋后,拎着餐盒就往221B走去。
爬上221b二楼,张珊一眼就看到夏洛克坐在他常坐的那把沙发椅上,手里拿着一本书,正安静地看着,神情专注,从表面上看,完全看不出丝毫正在生病的迹象。
好家伙,发烧了还这么淡定。
张珊心里嘀咕着,轻脚地走了过去,凑近低头一瞧。哟,脸颊果然泛着不正常的红晕,看来是发烧没错了。在抬眼扫过夏洛克手中的书,书名赫然是《外科医生手记》。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都发烧了,还看书!能看得进去吗?吃药了没有?”张珊把餐盒放在旁边的茶几上,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
“我和那些庸庸碌碌的人不一样,发烧这种小毛病,根本影响不了我的阅读。”他抬眼扫了一眼餐盒,补充了一句,“药半个小时前吃过了。”
“那正好喝粥。喝完就去休息,免得烧坏了你这和普通人不一样的大脑。”张珊把餐盒递到他面前,眼神里满是不容拒绝的坚定
发烧中的夏洛克感觉挺好说话的,他没有反驳,老老实实接过餐盒,打开盖子,拿起勺子慢慢喝了起来。
当然挺好说话肯定是张珊的错误感知。
刚喝完粥,放下勺子,夏洛克就直接从沙发椅上站了起来,伸手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大衣,就要往外走:“艾迪,我们去菜市场。”
张珊一看他走路的样子,脚步都有些发飘,明显还没退烧,连忙快步挡在他面前:“去什么菜市场啊!你还发着烧呢!卖大鹅的又不会跑掉,晚一天去也一样。”她皱着眉头,语气严肃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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