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才渐渐平复下心情,这才注意到自己脚下的这片“舞台”已经沾满了血迹与污物,男人的尸体如一坨烂肉般倒在地上,自己手里的木棍上沾满了血。
凡妮莎瞪大了眼,她触电般扔掉木棍,踉跄着冲到墙角,弓着身子剧烈地干呕起来,胆汁的苦涩灼烧着喉咙。
这还是凡妮莎第一次亲手杀人,她第一次闻到那股恶臭——与腐烂尸体的尸臭味不同,这种被杀死的新鲜尸体有种难以形容的恶心气味,那实际上是破裂的脏器混杂着排泄物与消化液的味道,只要闻到一次便再也不会忘记。
她跌跌撞撞的走向巷口,随即又折返回来,手脚并用将她的货物搬上推车,拾起棍子走了出去。
接下来的路程出奇的顺利,无论是不怀好意的目光,还是维持秩序的巡警,看到裹尸袋上医院的标识,还有滴着血与污物的钉头棍,无不脸色微变,纷纷避让。
第二天,那具被砸成烂泥的尸体被人们发现了。
哪怕在新斯堪维亚,也很少见到这么惨烈的尸体。
开了盖的颅骨,身上被尖刀捅出的血洞,不知多少个钉子留下的伤口,已经彻底扭曲的四肢......不需要什么专业的查验手法,看一眼便能感受到其中的暴戾。
人们面面相觑,七嘴八舌的讨论了起来,渐渐将惨烈的现场和昨晚离开的身影联系在一起。
这天之后,街头多了一个传说。
据说医院新招来的护工是个疯子,她穿着宽大的战壕风衣,一只手拉着平板车,一只手拎着狼牙棒,在黄昏时游荡在这座城市,寻找着她的“病人”。
她的货总能送到,从来不会少,偶尔还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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