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说,一边偷偷观察他们的反应。黑脸衙役脸色稍缓,但眼神依旧锐利。出海遇难,家破人亡,流落至此,这个说辞在沿海地区不算稀奇,逻辑上也勉强说得通。最关键的是,我点出了“临海县”、“林家村”和“出海贩货”这些细节,听起来更像那么回事。虽然都是瞎编的,但胜在具体。
“临海县?”黑脸衙役沉吟,“离此有百里之遥。你一个弱女子,如何漂流至此?”
“民女也不知……许是海流湍急……”我做出茫然又惊恐的样子,“海上漂泊,早已不辨方向,只记得狂风巨浪,船碎了,什么都看不见,听不见……”
这话半真半假。海上的恐怖经历是真的(虽然是被追杀的跳海),茫然也是真的。
旁边一个年轻些的衙役低声对黑脸衙役道:“头儿,看她这样子,倒真像是遭了海难的……这赤脚,这衣裳,还有身上这些擦伤……”
黑脸衙役没说话,走近几步,用手中的水火棍拨了拨我铺在地上的干草,又仔细看了看我裸露的手脚上那些在礁石上划出的伤痕和冻出的青紫。那些伤口新鲜,泥沙混杂,确实是近期受的伤,而且符合落水后挣扎、又被海水浸泡的特征。
“你说你昨日才上岸?”黑脸衙役又问,“可有人证?”
“民女上岸时已是黄昏,四周无人,只见到远处有些屋舍,但体力不支,未能走去求救……”我继续编造,“后来……后来实在支撑不住,才寻到这破屋暂避……想着天亮了,总能有路人经过……”
合情合理。一个落难女子,孤身一人,又累又怕,不敢贸然去陌生村落,先找个地方苟一晚,完全说得通。
黑脸衙役和里正交换了一个眼神。里正小声道:“官爷,今日午后,确有人见一陌生女子从东边海滩过来,形容狼狈,与她说的时间倒是对得上……只是,看她孤身一人,又无凭证,终究……”
终究可疑。这是自然。
我咬了咬牙,知道光是卖惨还不够,必须再抛出一个他们无法拒绝的理由,或者说,一个让他们暂时放下怀疑的台阶。
“官爷!”我抬起头,眼中刻意流露出强烈的求生欲和一丝孤注一掷,“民女虽落难,但绝非不知礼法之人!家父生前常教导,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民女今日蒙官爷盘查,乃是本分!但民女漂流至此,身无长物,唯有……唯有家传的一件信物,或许还能证明民女并非歹人,也……或许能换得官爷和里正老爷行个方便,给民女指条明路,或容民女在此暂避两日,待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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