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军的声音很平静,甚至可以说有些淡然。
仿佛刚才那场惊心动魄的生死搏杀,对他来说不过是宰了几只鸡。
可这平静的声音,落在苏济世的耳朵里,却比刚才那石破天惊的暴喝,还要令人震撼。
苏济世扶了扶,鼻梁上那副不知何时滑落下来的老花镜。
镜片上溅了几滴温热的狼血,模糊了他的视线。
他下意识地想去擦,手却抖得厉害,根本不听使唤。
他看着眼前的场景,大脑一片空白。
牛棚内外,尸横遍地,血流成河。
二十多具狼的尸体,以各种扭曲的姿态,堆积在一起。
浓烈的血腥味和骚臭味,混杂在一起,刺激得人几欲作呕。
而他的女婿,赵小军,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尸山血海的中央。
他浑身浴血,仿佛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
那把四十斤重的开山大刀,刀刃已经卷了口,上面还在“滴答滴答”地往下淌着血。
这一刻,苏济世第一次察觉,“头皮发麻”这个形容词,具体是什么感受!
他前半生在京城,见惯了文人墨客的风雅,也领教过官场上的勾心斗角。
他以为,人与人之间的较量,无非是笔杆子和嘴皮子的功夫。
可今天,他亲眼见识到了另一种,最原始、最野蛮、也最直接的力量。
那是一种能撕裂血肉,能主宰生死的,绝对的力量!
他之前对赵小军的印象,是一个有本事、有头脑、会打猎的农村青年。
可现在,他才发现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这哪里是什么农村青年?
分明就是一个在世霸王!
赵有财的情况,比苏济世好不了多少。
他虽然是老猎人,一辈子跟山林里的畜生打交道,可也从未见过如此惨烈的场面。
一个人,一把刀,硬生生扛住了一整个狼群的围攻,还反杀了二十多头!
这说出去,谁信?
他看着自己的儿子,眼神里除了震惊,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自豪和后怕。
“我……我没事……”赵有财的声音有些干涩。
他拄着已经打空了子弹的老猎枪,感觉自己的腿肚子还在转筋。
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注意到,两只被赵小军刀锋扫中,倒在血泊里装死的恶狼,突然暴起!
它们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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