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坐绿皮火车,从魔都到京城,爬也该爬到了吧?
难道是路上被人贩子拐去挖煤了?
还是这小子不相信他,半路认怂了?
余乐手指在桌面上无意识地敲击着。
如果薛芝谦这小子真放了鸽子,那自己这《那些年》的男声版主题曲,还真得另找他人。
就在余乐琢磨着要不要去自己的博客人才市场抓个壮丁的时候。
“砰!”
工作室的门,被人敲响了。
余乐打开门。
一个黑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
余乐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做出了防御姿态。
定睛一看。
好家伙。
这简直就是个刚从西伯利亚挖土豆回来的流浪汉。
来人穿着一件T恤,上面还印着几个非主流的骷髅头,此时已经沾满了灰尘和不明污渍。
一条破洞牛仔裤,破得相当艺术,分不清是本来就破还是后来磨破的。
头发乱得像个鸡窝,脸上黑一块白一块,只有那双眼睛,亮得吓人。
“水……水……”
余乐赶紧接了杯水,递给对方。
咕咚咕咚。
一饮而下。
那人才长舒一口气,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转过身,看着目瞪口呆的余乐。
“大……大佬!”
“我是薛芝谦!我是【逆流的血】!”
他激动地挥舞着双手,声音嘶哑得像只破锣。
余乐上下打量着这货,嘴角忍不住抽搐。
这造型,要是去天桥底下摆个碗,估计半小时就能发家致富。
“你这是……”
余乐指了指他那身犀利哥的行头。
“体验生活去了?还是刚从丐帮退役?”
薛芝谦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原本就乱的头发更像个鸟窝了。
“那个……大佬,实在不好意思,来晚了。”
他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在黑脸的衬托下格外耀眼。
“我当时收到您的私信,太激动了,直接就去车站了。”
“结果去买票的时候才发现,兜里连张硬座票的钱都不够。”
余乐挑了挑眉。
“所以呢?你走过来的?”
“那哪能啊!那得走到猴年马月去!”
薛芝谦摆了摆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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