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买星巴克杯子的中年中国游客也在围观、倾听,满是赞叹。
“太好听了。”
“是什么曲子?”
“好听就对了。”
“不愧是美国啊,连流浪汉都能拉小提琴。”
“可不是嘛!国内哪有这种街头艺术氛围,人家这才叫真正的自由与浪漫。”
旁边的楚胜在听着歌曲,听到他们聊,忍不住插嘴一句:“不是流浪汉能拉小提琴,而是拉小提琴的音乐家被斩杀,跌落成了流浪汉。”
此话一出,
那几个中年中国游客猛地转头看向楚胜,眼神里满是怒意
“你说什么?!”
“就是,好好的氛围全被你破坏了!”
“你一个中国人,怎么这么小心眼、心胸狭窄?”
“就这么见不得美国的优秀?”
他们的愤怒中,带着皈依的狂热,感觉楚胜在侮辱他们向往的美国。
楚胜:“…………”
没想到这群游客跟炸毛了似的。
拜托,自己只是说出了实情而已。
“okok,算我多嘴,你们喜欢就好,你们继续听。”
赶紧离开。
惹不起惹不起。
……
……
晚上。
skid row的路灯就像个老爷爷,只发出昏黄微弱的光。
卡洛斯·门多萨裹紧身上的深色连帽衫,帽子压得几乎遮住眉眼,拉链拉到下颌。
继续散货。
第一单的交易地点定在一条巷子,买主是个二十出头的白人男孩,名叫托比,穿着沾满污渍的卫衣,双手不停颤抖,眼神里满是焦虑与渴望,显然瘾已经快要发作。
“货……货带来了吗?”
托比的声音沙哑,说话时牙齿都在打颤,伸手就要去抓卡洛斯的口袋。
卡洛斯一脚踹翻:“钱呢?”
托比连忙爬起来,从卫衣内袋里掏出一叠皱巴巴的美金,数都没数就塞了过去。
卡洛斯接过钱快速点了一遍,确认数额无误,才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透明塑料袋,里面装着白色粉末,丢了过去。
托比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接住袋子,迫不及待地就要拆开。
卡洛斯不再多看托比一眼,转身迅速离开。
第二单的买主是个中年女人,在贫民窟开了一家简陋的杂货店,已经染上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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