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被咬死的羊跑了。
但那几只羊,脖子上血糊糊的窟窿,肠子都拖出来了,救是救不回来了。
在他们这个靠近大山的村里,不止一次发生过猪甚至牛被狼赶走的事情。
对,不是叼,是“赶”。
那些狡猾的畜生,会用尾巴像鞭子一样抽打牲口的屁股,把它们吓得魂飞魄散,自己乖乖地跟着狼跑。
等你发现的时候,早就进了深山,成了狼群的口粮。
狼这种动物,带着一股子邪性,聪明得过分,捕猎时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简直像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不过,陆唯握紧了手中冰凉坚硬的枪管,心里给自己打气:再聪明,再凶猛,它也是野兽。
而野兽,天生就怕人。
没错,狼是怕人的,其实不光是狼,山里大多数野兽,包括野猪、黑瞎子(黑熊),正常情况下看到人,第一反应也是掉头就跑,而不是像小说或者电影里那样,红着眼就扑上来。
除非你侵入了它的领地,威胁到它的幼崽,或者让它觉得受到了致命的挑衅,那才是另一回事了。
真要说不怕人的,大概只有一种——老虎。那才是真正的山林之王,碰上了,能跑多快跑多快。
当然,这一切“怕”的前提,是你手里没有能威胁到它们的武器。
一旦你手里有了枪,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任你皮糙肉厚,尖牙利爪,在热武器面前,都是血肉之躯。一枪下去,照样是个死。
特别是他手里这样的猎枪,装填的独头弹,就是为了对付野猪、黑熊这种大型猛兽设计的,近距离威力惊人,一枪能撂倒一头壮年野猪。
打狼?用独头弹有点大材小用,用鹿弹就足够了,一打一大片,对付狼群正合适。
陆唯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让凛冽的寒意刺激着自己有些紧绷的神经。
他端着枪,猫着腰,借着风声和夜色的掩护,悄无声息地移动到坑洞侧面一个稍微凸起的雪堆后面。
这个位置视野相对开阔,既能观察到狍子尸体存放的大致方向,又能兼顾坑洞入口,是个不错的狙击点。
唯一一点不好就是,这附近有个韩甯刚刚放的“地雷”。
他趴伏下来,将身体尽可能埋进雪里,减少暴露,只露出眼睛和枪口。
屏住呼吸,睁大眼睛,努力分辨着黑暗中任何不寻常的动静,耳朵也竖了起来,听着动静。
时间一分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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