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手,这几天别沾水了,洗衣裳的事我来。”
“还有,明天别上山了,听见没有?”
“手没好之前,再敢上山,我……我就把你锁屋里!”
这话听着凶,但语气里都是无奈。
宁馨笑着点头,靠过去蹭了蹭王氏的肩膀。
团团在她脚边打了个滚,露出白白的肚皮。
*
养了几日,宁馨手上的伤终于好了。
拆开布条的那天,王氏捧着她的手掌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啧啧称奇:
“这么深的口子,居然一点疤都没留?”
“这丫头的皮肉可真会长。”
宁馨笑了笑,把手缩回来,活动了一下手指。
伤口愈合得很好,新长出来的皮肤嫩得像豆腐,但已经不疼了。
【宿主,不用感谢了。这点小忙,真的不算什么。】
“我没有要感谢你,这是你应该做的。”
【……】
手好了,她第一件事不是上山采药,而是坐在偏房里,翻出了针线筐。
她要给丁万虎和祝溪亭一人做一双鞋。
那天在山里,要不是他们及时发现野猪的踪迹、找来了孙大叔,她和胡林未必能撑到救援。
丁万虎虽然嘴上不说,但她知道,他那天急得眼睛都红了。
祝溪亭更是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帕子撕了给她包扎,那块帕子的料子她认得,是镇上才能买到的细棉布,定然不便宜。
这些情分,她都记着。
宁馨从前在京城跟着家里的绣娘学过女红,虽然算不上顶尖,但做双鞋还是绰绰有余的。
她托王氏帮她买了结实的布料和麻绳,又翻出自己攒的几块碎布头,开始量尺、剪裁、纳鞋底。
纳鞋底是最费功夫的。
一针下去,要穿过好几层布,再用顶针顶出来,拉紧,再下一针。
宁馨的手指被针扎了好几回,指尖上全是细小的针眼……
王氏看见了,心疼得不行,说她手刚好就这么糟蹋,宁馨只是笑着摇头,比划说“不累”。
五天之后,两双鞋做好了。
给丁万虎的那双,用的是深灰色的粗布做鞋面,结实耐穿。
宁馨在鞋面上深色的线勾勒出虎纹的轮廓,简洁又威风,正合丁万虎的性子。
给祝溪亭的那双,用的是青灰色的细棉布,鞋面素净,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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