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能因为‘嫌疑大’就剥夺她的合法权利,更不能在没有实质证据的情况下长时间羁押。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你们警方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现在方柔被拘留已经两天了,如果你们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收集到足够证据提请逮捕,就应当依法将她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至于你担心的销毁证据、逃跑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取保候审来解决。方柔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没有逃跑的理由,而且她愿意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不影响案件调查。如果你们担心她销毁证据,也可以对她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总之,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案件实际情况来看,继续羁押方柔都没有必要,也不符合法律程序。”
林刚沉默了,他手指在桌上轻轻敲击,显然在权衡利弊。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抬头看向夏薇,语气带着一丝无奈:“夏律师,你说的这些我都懂,但案件毕竟还在侦查中,我不能轻易做决定。这样吧,我会把你的意见和案件情况向上级汇报,尽快给你答复。但在答复出来之前,还是不能安排你会见方柔,也不能同意取保候审。”
“林队长,法律不允许‘尽快答复’这种模糊的时间概念。”夏薇毫不退让,语气坚定:“根据相关的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警方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决定;对于取保候审申请,也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我希望你们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处理,不要拖延。如果你们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安排会见,也不答复取保候审申请,我将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法律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林刚看着夏薇坚定的眼神,知道这个女律师不好对付。
他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我会在明天中午之前给你答复,关于会见和取保候审的问题,都会给你一个明确的说法。”
夏薇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装裙摆,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放松。她伸出手,语气依旧专业:“感谢林队长的配合,我期待你的答复。如果在这期间有任何情况,随时联系我。”
林刚握住她的手,只觉得她的手虽然纤细,却带着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他看着夏薇转身离开的背影,心里不禁感慨:这个女律师,确实不简单。
正当夏薇转身要离开的时候,林刚突然对她问道:“是谁让你来做方柔的代表律师的?”
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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