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写毛笔字?谁的字写得好?”
室友们面面相觑。
王晓亮从小被他爸逼着练字,虽然算不上什么书法家,但一手毛笔字确实拿得出手。
于是他举了手。
然后他就被带到了大礼堂的后台。
一个老师指着一堆纸和墨,语速飞快地告诉他,原来的横幅出了意外,现在需要他立刻写一条新的出来,时间很紧,让他快一点。
他当时什么都没想,只觉得是为班级争光的机会。
也是为自己长脸的机会。
他二话不说,脱了外套,就趴在了地上,开始挥毫泼墨。
他只记得当时后台人来人往,非常混乱,他全神贯注地写着字,生怕写错一个。
写完最后一个字,他已经累出了一身汗。
老师们对他千恩万谢,给他送了一瓶矿泉水,安排了一个靠前的位置。
他之后也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更没有发现,就在他埋头写字的时候,有一个穿着主持人礼服的女孩,就站在离他不到几米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他。
原来……
原来她说认识自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王晓亮的心脏像是被泡进了温水里,一种难以言喻的酸涩和甜蜜,瞬间包裹了他。
我何尝不是在那一天,真正认识并记住了她。
当晚会开始,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央,那个穿着白色长裙,光芒万丈的女孩一开口,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王晓亮的暗恋,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
他以为那只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
他以为,他只是台下无数仰望她的人之一。
却没想到,在他看到她之前,她已经先看到了他。
“那时候,我就觉得,这个男生简直像一个从天而降的英雄。”
魏子衿的声音将王晓亮的思绪拉了回来。
“他解决了我的天大的麻烦,拯救了我的第一次主持,甚至可能拯救了我整个大学的开端。”
“晚会结束后,我到处找他,想当面谢谢他。可是后台人太多了,我没找到。”
“后来,我悄悄地跟辅导员打听,才知道了他叫什么名字,在哪个班。”
魏子衿说到这里,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从那以后,我就总是有意无意地关注他。”
“我发现他不太合群,总是独来独往。上课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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