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子里的所谓庆功宴,简直就是一场野蛮人的狂欢。
长条木桌上摆满了刚刚宰杀的牲畜,有的肉块还带着血丝,烈酒倒在粗瓷碗里,溅得到处都是。
周围坐着几十个光着膀子的武装分子,每个人怀里都搂着个衣着暴露的当地女人。
沈枫坐在察猜左手边。
“吃!”察猜抓起一只带血的羊腿,撕咬了一大口,油脂顺着胡茬往下淌。
“画家,到了这儿就是到了家。别客气,这是最好的肉。”
沈枫没动。
他向后靠在椅背上,嫌弃地看了一眼那盘肉,又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件真丝衬衫。
“撤了。”
察猜嚼肉的动作一顿:“怎么,不合胃口?”
“我是来印钱的,不是来当野人的。”
沈枫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捂住口鼻。
“这种带血的东西会弄脏我的手,手不稳,线条就会抖。还有这酒,浑浊得像下水道里的水。”
他指了指疯狗:“去,给我找瓶依云,常温的。再给我拿包好烟,这儿的旱烟太呛。”
疯狗脸色一黑,刚要发作,察猜却摆了摆手,大笑起来:“讲究!艺术家就是讲究!疯狗,去拿!”
疯狗咬着牙,转身踹了一脚旁边的小弟去办。
气氛稍微缓和,察猜擦了擦手上的油,那双浑浊的眼睛突然落在了站在沈枫身后的那个女人身上。
白鹿穿着那身紧身筒裙,低着头,手里端着托盘。
“这妞不错。”察猜眯起眼,目光肆无忌惮地在白鹿身上游走。
“身段像条蛇,够味儿。疯狗,你最近不是一直嚷嚷着缺个暖床的吗?赏你了。”
白鹿浑身一僵。
疯狗一听,那张黑瘦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淫邪的笑。
他早就盯着这个女人了,闻言直接站起来,伸手就要去抓白鹿的手腕。
“谢将军赏!嘿嘿,小美人,今晚狗哥好好疼你……”
白鹿的手指微不可察地屈起,滑向大腿内侧的裙叉。
那里藏着一把陶瓷刀。
只要疯狗敢碰她,她就得动手。
但一旦动手,周围这几十把枪瞬间就能把她打成筛子。
任务失败是小,连累沈枫是大。
就在疯狗的手指即将碰到白鹿皮肤的瞬间。
“啪!”
一声脆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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