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资料引起他的注意:一位名叫叶蓁的大四学生,主修作曲,辅修音乐美学。她曾与周浅予在大二时合作过一首参赛作品,但最终不欢而散。根据当时其他参与者回忆,叶蓁对作品结构和声部平衡有非常固执的想法,而周浅予则坚持小提琴旋律应该更突出主导,两人争执激烈,最终合作破裂。叶蓁曾公开说过:“有些演奏者,只听见自己的声音,不配待在合奏里。”
更重要的是,叶蓁本学期在琴房楼担任兼职管理员,负责部分楼层的日常巡查和备用钥匙管理!她完全有机会接触到307的备用钥匙,了解各人作息,并且对化学品(美术学院她也有朋友)有所了解。
林海立刻找到叶蓁。她是个长相清秀但眼神锐利的女孩,气质沉静,说话条理清晰。
“周浅予的事,我很遗憾。”叶蓁语气平静,“但我不意外。她那种演奏风格和个人性格,迟早会出事。”
“你指什么?”
“音乐,尤其是室内乐,是对话,是倾听,是妥协。但她不是,她是独白,是命令,是征服。”叶蓁推了推眼镜,“她让中提琴和大提琴沦为背景板,第二小提琴更是她的影子。这不是音乐,这是霸权。”
“所以,你认为有人对她下手,是……合理的?”
“我没那么说。”叶蓁立刻否认,“任何暴力都是错误的。但从音乐伦理的角度,她的失声……或许能让‘晨曦’的其他声音被真正听到。当然,我指的是音乐上的‘声音’。”她的话带着一种冷漠的理性。
“案发当天下午三点到四点,你在哪里?”
“我在琴房楼值班室整理乐谱登记。有记录可查。”叶蓁提供了记录,看起来没有作案时间。
但林海注意到,值班室的位置,正好可以观察到307琴房所在的走廊情况。如果她看到有人进入307(比如陈璐洗杯子之后),她完全有机会随后潜入投毒。
“你认识陈璐吗?”
“认识。一个被周浅予压制得失去自我的可怜女孩。”叶蓁直言不讳,“我有时会和她聊聊音乐,鼓励她找到自己的声音。”
鼓励?林海捕捉到这个词。会不会是叶蓁利用了陈璐对周浅予的恐惧和讨好心理,间接诱导或操纵了她?甚至,陈璐洗杯子这个行为本身,可能就是叶蓁某种暗示的结果?
林海再次询问陈璐,这次着重问她与叶蓁的交往。陈璐承认,叶蓁学姐确实给过她很多鼓励,还借给她一些关于室内乐精神的书籍,让她“勇敢表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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