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还很遥远,但至少是一个开始。
关闭界面,林修开始处理战利品。
五只野狼,每只都有价值。
狼皮可以剥下来卖钱,虽然准凶兽的皮毛不值大钱,但五张加起来也能卖个一两银币。
狼牙和狼爪是制作低级武器的材料,也能卖钱。
狼肉可以吃,但带着太重,他只能割下一些最精华的部分,用布包好,作为接下来的口粮。
处理这些花了将近一个时辰。
林修的手法很生疏,毕竟以前没干过这个。好在父亲的手抄本上有一些简单的处理技巧,他照着做,虽然效率低下,但总算完成了。
五张狼皮,二十颗最完整的狼牙,四十个狼爪,还有十几斤狼肉。
布包装得满满当当,背在背上沉甸甸的。
但林修心里却踏实了许多。
这些就是钱,就是希望。
“该回去了。”他看了看天色。
太阳已经偏西,现在是未时末(下午三点左右)。赶回贫民区需要两个时辰,正好在天黑前到家。
不能再深入了。
今天的收获已经超出预期,不能再冒险。
林修收拾好东西,招呼阿黄:“走吧,回家。”
阿黄摇了摇尾巴,跟在他身边。
一人一犬,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林修走得很慢,因为背上的包裹很重,腿上的伤口还疼。但他心情很好,甚至哼起了母亲生前常哼的小调。
那是贫民区的民谣,调子简单,歌词朴实,唱的是普通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母亲总是一边缝补衣服,一边哼着这首歌。
那时候他还小,不懂歌词的意思,只觉得好听。
现在他懂了。
但母亲已经不在了。
林修哼着歌,眼眶微微发红。
但他没有停下。
继续走,继续哼。
歌声在山林中回荡,惊起了几只飞鸟。
阿黄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情,安静地跟在旁边,偶尔抬头看看林修,眼神温和。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林修突然停下脚步。
前方不远处的路边,有一片小小的草地,草地上开满了野花。在野花丛中,生长着几株不起眼的绿色植物。
叶子细长,边缘有锯齿,顶端开着白色的小花。
“止血草?”
林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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