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胜杰上辈子经常踢野球。
在没生病的时候,基本上一个月至少踢两场。
水平嘛,业余!
不过对面的瑞典佬,也差不多。
而且,重生之后他的身体素质获得了极大改善。
更高,更壮,力气更大,体力更充沛,所以当哨声响起之后,他就站在了后腰的位置上。
长传什么的没有,技术什么的马马虎虎,能停球,能开大脚,仅此而已。
关键是体力好,可以扫荡。
瑞典佬利亚姆一开始盯着徐胜杰突破了几次,结果被他撞得东倒西歪,根本拿不住球。
吃了几次亏之后,利亚姆变聪明了。
他开始绕过徐胜杰,找其他人的麻烦。
不得不说,这帮瑞典佬确实能跑,技术也麻麻得,整体上要比这支东拉西凑的球队强一些。但强的不多,基本上双方是有来有回,至少场面上踢得非常热闹。
而场边,周文琼等人则当起了啦啦队,呐喊助威。
而周围来看热闹的闲人们,也是兴致勃勃,对着球场上的众人,品头论足。
开场二十分钟,波澜不惊。
不少人感觉无趣,就连米歇尔·塔福亚也没了兴致。
美国人性子急躁,二十分钟一个球都没进,顿时也就失去了兴趣。
果然,适合美国人的,还得是篮球那种一分钟进几个球,拿十几分的运动,亦或者是橄榄球那种激烈对抗的比赛。冰球也不差,打架之余再打个球,也挺有意思。
整体来说,足球这种几十分钟一个进球都没有的运动,实在不对美国人的口味。
大概,这也是足球运动在美国始终压不住四大球的原因吧。
它的地位,甚至排在了棒球的后面。
哪怕无数球星球王前来扶贫,也一直是半死不活,始终无法真正的进入主流视野。
徐胜杰倒是踢得挺痛快。
这具身体的素质,是真他妈的好啊!
也不知道是原主本身的底子好,还是他穿越过来之后,带来的改变。
反正能跑,能抢,能卡位,偶尔还能预判一下,在他防守的区域里,瑞典佬占不到便宜。
他和利亚姆较量过,和戈兰也交了几次手。
整体而言,徐胜杰的身体占据上风。
但随着瑞典佬开始避开徐胜杰,场面渐渐发生了变化。
特别是王大军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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