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 如 抢 险 救 灾、 紧 急 军 需 运 输), 可 在 事 后 补 报 备 案, 并 对 出 役 民 夫 给 予 一 定 补 偿 或 减 免 其 他 赋 役 作 为 抵 偿。 至 于 地 方 公 用 钱 粮, 可 由 户 部 牵 头, 对 各 地 情 况 进 行 核 实, 对 确 实 困 难 的 州 县, 从 中 央 给 予 一 定 的 专 项 补 贴 或 允 许 其 将 部 分 结 余 的 ‘ 庸’ 折 钱 留 用, 专 款 专 用 于 支 付 必 要 工 役 酬 劳, 并 严 格 审 计。 如 此, 既 保 障 了 急 务, 又 防 止 了 滥 用, 亦 考 虑 了 地 方 实 际。**”
李瑾的回应,既承认了问题的存在,又提出了具体、有层次、似乎可行的解决方案,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坚持了“薄赋徭”的核心(规范、透明、补偿),又为地方执行留下了一定弹性空间。他提出的“以新利养新政”、“横向比较考核”、“引入民间监督”、“专项补贴”等思路,新颖务实,显示出超越时代的治理智慧。
殿中许多官员,包括一些原本中立或心存疑虑的,听了李瑾这番详尽的对答,都不禁暗自点头。就连褚遂良,也一时难以找到新的、有力的反驳点,只能沉着脸,不再言语。长孙无忌深深看了李瑾一眼,目光复杂。
皇帝李治听得频频颔首,最后抚掌道:“好!李瑾所虑周详,既有防弊之策,又有解难之法,深得朕心!于志宁、李瑾,就依你们所议,并参考褚卿提醒,尽快完善细则,形成正式诏令,发付有司及天下州县执行!今年春耕,便要见到实效!户部、御史台需严密跟进,定期奏报!”
“臣等遵旨!” 于志宁、李瑾等人领命。
正月末,关于“劝农桑,薄赋徭”的详细诏令与实施细则,以皇帝制书的形式,正式颁行天下。朝廷的驿马载着抄录的诏书,奔向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同时,由司农寺、将作监联合选派的农官、工匠,也分赴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四道的二十个试点州县。户部与御史台的稽查官员也陆续出京。
在诏令的末尾,皇帝特意加了一句:“ 此 乃 皇 后 体 恤 民 艰, 首 倡 之 德 政, 天 下 臣 民, 当 共 体 此 心, 戮 力 同 心, 以 臻 富 庶。**” 明确将此政的“首倡”之功归于皇后武媚娘。
立政殿中,武媚娘从皇帝那里得知朝堂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