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斜斜地照进“丽梅时尚”总部大楼,将玻璃幕墙染成一片耀眼的金色,却驱不散笼罩在公司上下的那股低气压。距离第一会议室那场决定命运的质询,仅仅过去了不到两小时,但某种紧绷的、带着窥探和不安的暗流,已经开始在各个楼层、各个部门之间悄然涌动。
项目惨败的阴影尚未散去,核心成员被带走长时间问询,IT、法务、人事频繁出入总裁办公室,张艳红失魂落魄离开公司时那红肿的双眼和仓皇的背影……所有的迹象都像零散的拼图,在人们交头接耳、意味深长的眼神和内部通讯软件上闪烁又迅速消失的对话框中,被拼凑出一个令人心惊肉跳的轮廓。
下午三点整。
“叮咚——”
几乎是同时,所有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的电脑、以及“新城文化中心”项目组全体成员的手机或电脑上,内部通讯软件弹出了一条标红的、带着“紧急”标识的公司公告。发件人:人事行政中心,抄送:总裁办、法务部、全体高管。
标题简洁而刺目:《关于对前“新城文化中心”项目经理张艳红同志予以停职调查的公告》。
公告正文以一种冷静、客观、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公文语气展开:
“致全体员工:
经公司初步调查核实,原‘新城文化中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张艳红同志,在项目竞标筹备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及《劳动合同》相关约定的行为。
具体包括:在非工作时间、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异常方式接触并试图获取公司核心商业机密·文件;其个人行为与公司IT系统后台记录、安保监控记录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其行为时间段与公司核心项目信息异常外泄、并最终导致项目竞标失利存在高度关联。
上述行为,已涉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与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商誉及重大商业利益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为严肃纪律,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十五条,及《劳动合同》相关约定,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张艳红同志在公司的一切职务及工作权限。
在停职期间,张艳红同志须全力配合公司及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并按要求交还其所持有的公司门禁卡、钥匙、办公设备、文件资料等所有公司财物。在最终调查结论及处理决定做出前,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