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当年那对依偎在一起的身影。
她沿着跑道慢慢走着,高跟鞋踩在塑胶地面上,发出“哒哒”的清脆声响,在寂静的夜色中格外清晰。记忆像是决堤的洪水,汹涌而来,瞬间将她淹没。
大一那年,她是金融系的学霸,每天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去图书馆的路上。而林生辉,是音乐学院的才子,抱着一把旧吉他,就能在校园的任何一个角落唱一下午。
一次校园歌手大赛,他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上,唱着自己原创的歌曲,歌声清澈又带着一丝倔强。可台下却有几个调皮的男生故意捣乱,扔水瓶,喝倒彩,甚至有人大喊“难听死了,下去吧”。
他站在舞台上,手指紧紧攥着吉他弦,指节泛白,脸色涨得通红,却依旧倔强地把歌唱完了。
比赛结束后,她拿着一瓶矿泉水,大步流星的走到他面前:“同学,我很喜欢你的歌,觉得你唱得很好,歌词写得也很棒,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多多创作哦!”
他当时眉头紧蹙,显然还没从刚才的打击中缓过来,听到她的话,身体微微一震,惊讶地抬起头,看到是她,又连忙低下头,耳根微微泛红:“谢谢,没想到还有人喜欢。”
就这样,他们认识了。
他会在她复习到深夜时,偷偷在她图书馆的书桌里塞一瓶热牛奶,附上一张纸条:“别太累,记得喝牛奶。”;会在她心情不好时,拉着她来操场,坐在香樟树下,弹着吉他给她唱歌,唱他原创的《星光》,唱到“你是落在我世界里的一束光”时,眼神温柔地看着她;会在下雨天,撑着一把大大的黑伞,陪她走过教学楼到宿舍的那段路,伞始终稳稳地倾斜在她这边,自己的半边肩膀常常被雨水打湿。
“盼儿,等我以后出名了,一定给你写一首专属的歌,名字就叫《星光》,让全世界都知道,你是我的女朋友。”那时的他,眼睛里闪烁着星光,像藏着一片星空,语气坚定而真诚。
她笑着点头,依偎在他的肩膀上,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香味和吉他弦的金属味,觉得未来充满了希望。
他们一起在操场跑步,他跑一圈,就回头等她,然后放慢脚步陪她一起走;一起在图书馆自习,他看乐理书,她看专业课本,偶尔抬头对视一眼,都能忍不住笑出来;一起在食堂抢最后一份糖醋排骨,他总是抢到手,然后小心翼翼地挑掉里面的葱,放进她的碗里,说“我不爱吃,都给你”。
那些简单而纯粹的时光,是她生命中最温暖、最明亮的回忆,像一颗璀璨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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