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几上,那本厚厚的剧本被风吹开了扉页。
林晚抱着双臂,高跟鞋在很多时候代表着一种压迫感,
但在江辞面前,这招向来不管用。
“江辞,你要想清楚。”
林晚的语气严肃,
“你现在是‘禁毒形象大使’。这个时候接一部闹腾腾的功夫喜剧,会不会步子迈得太大了?”
江辞没说话。
他盘腿窝在沙发里,手里捏着一颗红富士苹果,“咔嚓”咬了一口。
另一只手,正不紧不慢地翻动着剧本。
剧本的开头确实很闹腾。
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花都老街”的地方——那是片由“骑楼街”与“芙蓉巷”构成的贫民窟。
主角阿杰是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整天带着两个傻小弟在街头坑蒙拐骗。
为了蹭一顿叉烧饭,能跟老板娘对骂半小时;为了偷看隔壁阿花洗头,能趴在墙头晒成肉干。
文字里透着一股浓浓的市井烟火气,甚至有些粗俗。
比如第十五场戏:【包租公发叔穿着大裤衩,当众抠脚,然后用那只手抓起馒头塞给阿杰,阿杰嫌弃地撇嘴,转头却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看起来,这就是一部典型的贺岁档合家欢。
但江辞翻页的速度越来越慢。
他嘴里的苹果嚼了一半,停住了。
脑海里,那些单薄的文字开始构建画面。
一个风雨飘摇的年代。
那个抠脚的包租公发叔,其实是洪拳的一代宗师,为了躲避仇家,隐姓埋名在城寨里当个收租的。
他那双抠脚的手,曾经打断过洋人的枪管。
那个整天骂骂咧咧、斤斤计较一根葱钱的裁缝桂婶,其实使得一手出神入化的谭腿。
还有那个总是咳嗽、看起来风一吹就倒的盲眼拉琴人阿九,
琴箱里藏着的不是乐谱,而是两把削铁如泥的短刀。
江辞看到了笑料背后的东西。
前五十场戏,笑得有多开心,后面的一百场戏,就有多疼。
剧本翻到中段。
外敌入侵,平民窟危机。
为了保护主角阿杰,
这群平日里看起来猥琐、贪财、甚至有些懦弱的市井小民,一个个站了出来。
......
而主角阿杰。
那个只会偷鸡摸狗的小混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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