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从这一刻起。
这座彰德府,也姓楚了。
彰德府的乱局,很快便被平息了。
在射杀了知府张胖子之后,楚珩并没有率军进城。
他只是派出了赵康,带着一百名背嵬营的士兵,进入府衙,接管了城防,并从张胖子的府库中,查抄出了数十万两的,不义之财。
对于这些银两,楚珩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将其中的一半,当众分发给了彰德府的百姓。
另一半,则充作了南征大军的军饷。
一时间,楚珩的仁德之名,传遍了整个彰德府。
无数的青壮,感念他的恩德,自发的,加入了他的队伍。
短短两日,楚珩麾下的兵马,便从五千,扩充到了一万。
虽然,其中大半都是未经训练的新兵,但士气,却异常的高昂。
他们看着那面“楚”字大旗,眼神中,充满了狂热的崇拜。
他们相信,这位年轻的将军,能带领他们,走向一个,不一样的未来。
安顿好彰德府的一切,楚珩没有过多的停留。
他留下了一千名守军,和足以支撑全城百姓一个月的粮草,便率领着近万人的大军,继续南下。
他的目标,始终明确。
怀庆府。
……
七日后。
怀庆府,城外。
一支旌旗招展,军容严整的大军,出现在了地平线的尽头。
城楼之上,负责巡逻的流寇哨兵,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起初,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
直到那黑压压的军队,越来越近,那股冲天的杀气,扑面而来时,他才惊恐的,敲响了城头的警钟。
“铛!铛!铛!”
急促的钟声,打破了怀庆府的宁静。
府衙之内,正在与几名部将,饮酒作乐的刘宗敏,听到钟声,不耐烦的,皱了皱眉头。
“他娘的!大清早的,哪个不长眼的,在敲丧钟?!”
刘宗敏,是李自成麾下,最骁勇,也最残暴的一员大将。
他出身铁匠,身材魁梧,力大无穷,一杆铁枪,使得出神入化。
攻破洛阳后,正是他,亲手将福王朱常洵,扔进了滚烫的油锅。
此刻,他端起面前那只用人头骨制成的酒碗,将里面鲜红的酒液,一饮而尽。
那酒,是用处女的鲜血,混合着上好的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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