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大家都清楚界限在哪里,这份好感更多转化为对“庄主”的尊敬与保护欲。
侠客与匪类的区别,就在于道义。
劳斯来带着他挑选出的十六人,来到肖尘临时搭起的简易军帐前。
火光下,这十六人面貌各异,但大多身形精悍,眼神里带着或多或少的锐气或忐忑。
有趣的是,其中大多人身上穿着明显是军官制式的皮甲或镶铁棉甲,甚至还有几名是步兵营的带兵将领。
这倒也怪不得劳斯来。
在这支成分复杂的“镀金大军”里,能混到一官半职的,多半都有些背景门路,彼此关系盘根错节。
他一个靠公主关系上位的“空降”前锋将军,想在短时间内从数千骑兵中剔出纯粹的精锐悍卒,实在力有不逮。
推了谁的面子都不好,只能将那些主动请缨、或者背景相对硬实、骑术也还过得去的军官一并带来,让肖尘亲自定夺。
其中,也确实不乏一些出身世家不受重视、憋着一股劲想靠军功出人头地的子弟。
肖尘目光平静地扫过这十六张面孔,没有立刻评价谁优谁劣。他开口,清晰而直接:
“城里的情况,白天你们都看见了。”
“破城,剿灭这股匪军,是迟早的事。届时,一场大捷的功劳,在座诸位,包括外面数万将士,人人有份。”
他话锋一转:“但跟着我,今夜再次冲进去,不是去捡功劳,不是去走个过场。那是刀尖舔血的买卖。你们之中,或许有人想搏个前程,或许有人单纯慕我虚名。我都理解。”
他顿了顿,目光如实质般掠过每个人的眼睛:“但命只有一条。现在退出,回到你们的营帐,没人会笑话你们,来日依旧可以随大军破城分功。这是最后的机会。想好的,现在就可以转身离开。”
短暂的沉默。夜风吹动火把,光影摇曳。
一个面皮白净、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军官猛地抱拳,声音因激动而有些发颤:“能……能追随侯爷身后冲锋,是卑职三生有幸!便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亦是男儿荣耀!”
肖尘眼皮都没抬,淡淡道:“说实话。”
那年轻军官脸色一红,随即挺直脊背,眼神变得坚定,不再掩饰:“卑职……卑职家中行三,非正室所生。文不成武不就,只能投身军伍。若无非常之功,此生难有出头之日!富贵险中求!在军伍之中,不拼命,怎么出头?”
肖尘这才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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